1、为了加强车队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我公司煤炭道路运输安全,规范车队对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车队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及车队延伸的相关业务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3、车队管理实行车队长负责制,下设若干岗位办理下列业务:
(1)车队经营:包括自有车辆经营和管理车辆统一对外服务经营,相关业务经营等。
(2)车队管理:包括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管理、培训、车辆调度、车辆检测、维修、养路费、保险、事故处理、索赔、档案、规章制度、动态监控管理等等。
4、车队应加强对外经营工作,提高第三方物流量,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尤其是提高自有车辆的货运量和出勤率,机会成熟时,还应考虑车队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对外应标,提高煤炭物流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和影响力。
5、车队同时还应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按照车队的相应规章制度管理好车队的.相关业务,尤其注重提高管理车辆的延伸服务工作,使委托单位感到宾至如归,提高凝聚力,统一对外服务和形象,共创经济效益。
6、为了更充分地利用我司的经营优势,分享和扩大无形资产,提高经济效益,我公司同意有条件地接受委托管理外部车辆。一般程序如下:
(1)委托方提出车辆委托管理申请;
(2)审查委托方的资格:公司原则上只接受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的单位委托,如委托方为个体或单位但情况不明的,须报公司审查,计划运输剧毒品的须报董事会讨论通过;
(3)缴纳车辆风险金3000元/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学习押金共20xx元/车和至少半年的管理费(标准为300/月,特殊情况另定);
(4)签订《车辆管理协议书》(另附),签订《煤炭道路运输安全责任状》(另附);
(5)送驾驶员、押运员(经审查合格的)培训直至取得相应证书;
(6)向运管处申请新增车辆,直至批准;
(7)购买车辆;
(8)办理保险手续:公司原则上要求全额购买保险,并且将保费转帐到我公司由我公司代办,特殊情况须向董事长批准方可办理;
(9)办理营运牌证。
7、车队应做好车辆的动态记录,车辆离开兖州市区的,须将车辆的动态信息掌握并记录在台帐上。
8、车辆发生事故时,车队应该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按领导的相关指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向其它部门的汇报方式按《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
9、车队应站在大物流的高度去考虑车队的发展方向,积极策划,寻找机会,发现机会,抓住机会甚至创造机会,积极拓展市场,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10、车队应切实抓好运输安全工作,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运输措施,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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