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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买房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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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二、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三、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四、、和本;

五、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六、没有以上,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

七、通过方式验核购房资格,需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为零),缴纳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

八、根据市住房限购(京政办发[2011]8号)规定,名下无住房的非北京市家庭在京购房,应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确定,连续5年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为、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0个月缴纳养老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城八区家庭申购条件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批准后公布。远郊区县家庭申购条件由区县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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