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别在于审批机关不同。
2、企业名称以成都开头的,应先经区(市)县工商局上报市工商局核准。
3、企业名称冠以“四川”或“四川省”行政区划的,应先经区(市)县工商局上报市工商局,再经市工商局上报省工商局核准。
Copyright © 2019- obaigo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