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申请条件
1、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或到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会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3、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实施机关
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办理条件
毕业生到基层稳定就业届满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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