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一般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登记期限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房产证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法律客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原产地证书办理具体有以几个步骤:1、首先企业要获得产地证备案号(在原产地企业备案或核准平台完成备案);2、有了产地证备案号后在单一窗口进行注册;3、注册后进入产地证申报板块的新建产地证,缮制产地证,根据要求填写货物信息和基本信息内容;4、缮制完毕后点发送,系统会直接发送后给海关,海关那边进行审核,审核后系统会显示申报正确;5、到海关申领纸质的产地证,产地证均使用。手签方式,即出口商和海关那边都要手签的产地证才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单位必须向商检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A)》一套;(三)正式的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申请单位使用的发票需盖章或手签,发票不得手写,并应注明包装、数量、毛重或另附装箱单或重量单。含有进口成份的商品,必须提交《含进口成份受惠商品成本明细单》。对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方式生产的出口商品,还应提交有关的进料凭证。必要时,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信用证、合同、提单及报关单等。
第1种观点: 原产地证明办理具体有以下五个步骤:1、首先企业要获得产地证备案号(在原产地企业备案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核准平台完成备案)。2、有了产地证备案号后在单一窗口进行注册。3、注册后进入产地证申报板块的新建产地证,缮制产地证,根据要求填写“货物信息”和“基本信息”内容。4、缮制完毕后点发送,系统会直接发送后给海关,海关那边进行审核,审核后系统会显示申报正确。5、到海关申领纸质的产地证,产地证均使用。手签方式,即出口商和海关那边都要手签的产地证才生效。出口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 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2、 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依据;3、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依据;4、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货物,确定准予放行与否的依据;5、 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 申请单位向商检机构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应严格按照 各给惠国普惠制实施方案及本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到申请和填报的内容真 实、准确。
第2种观点: 一、原产地证明在哪里办理1、有两种途径办理原产地证书,具体如下:(1)是到当地的检验检疫局负责产地证部门申请注册。提供拟注册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进出品经营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公司进行注册调查看是否具备注册条件。如具备注册成功,就可以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及各种普惠制证书;(2)是到贸促会办理,相对简单,但只能办理原产地证一种证书;(3)如果是官方的应到检验检疫局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第十八条 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应当在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出口货物的原产地,并向签证机构提供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所需的资料。二、原产地证明怎么办理原产地证书的办理应该经过如下流程:1、办理注册登记。原产地证书办理的第一步是完成注册登记,确认有申请资格后才可继续办理;2、申领产地证书。申请产地证时,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接受机构的业务培训;3、签发。申请者通过网络将原产地证书的相关信息发送到电子平台进行审核,签证机构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合格者便可按规定领取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是企业为了出口,由政府等权力主体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的证明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产地证一般在商检局或者贸促会进行办理。公司申请签发产地证书,需要先办理注册登记,经审核确认有申请资格后,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申请签发产地证书。注册登记一般需要1-2个月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